第100章 威震漠北 (第1/2页)

大明第一战神 韦景腾 加书签

克鲁伦河畔的野草,还沾着三日前的血。

不是那种新鲜的、艳得扎眼的猩红,而是被漠北的秋风反复吹刮后,沉淀在草茎缝隙里的暗褐。风裹着沙粒扫过河岸,卷起的不是青草的腥气,而是一种混合着马粪、汗臭与焦土的味道——那是大战过后,草原独有的、带着死亡余温的气息。常遇春勒着马站在河湾最高处,玄色的披风被风灌得鼓鼓囊囊,像一面即将撑破的黑帆。他低头看着靴底沾着的草屑,草屑间还嵌着半片断裂的箭羽,是元军惯用的牛角箭,箭杆上的漆皮已经被血泡得发皱。

“将军,水烧好了。”亲兵赵二虎捧着个粗瓷碗跑过来,碗沿还沾着黑灰,“刚从河里舀的,煮了两滚,您润润嗓子。”

常遇春接过碗,指尖碰到碗壁时,竟觉出几分暖意。漠北的十月,河水早已凉得刺骨,这碗热水在风里晃了晃,漾出细小的涟漪,映出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。他的眉骨很高,眼窝微微凹陷,此刻风一吹,眼角的细纹里积了些沙尘,可那双眼睛却亮得很,不是传闻里“夜里会发光”的妖异,而是像淬了火的铁,沉得下千军万马,也容得下万里河山。他喝了口热水,水带着点河泥的土腥味,却顺着喉咙滑下去,暖了他紧绷了三日的胸腔。

“脱因帖木儿的尸身,找到了?”他开口时,声音有些沙哑,像是被风沙磨过的铜钟。

“找到了,”赵二虎挠了挠头,脸上沾着的烟灰蹭到了耳后,“在下游的芦苇丛里,被他的亲兵护着,胸口被一枪捅穿了,那枪眼……啧啧,比碗口还大,一看就是将军您的‘虎头枪’留下的。”

常遇春没说话,只是抬头望向远处的草原。枯黄的草浪一直铺到天边,与灰蒙蒙的天空连在一起,分不清哪里是地,哪里是天。三日前,就是在这里,脱因帖木儿带着两万蒙古铁骑,摆出了他引以为傲的“鱼鳞阵”——那是当年成吉思汗横扫欧亚时的阵法,骑兵层层叠叠,像鱼鳞一样密不透风,一旦冲锋起来,能踏平一座小山。可那天,常遇春只带了三千骑兵,就敢迎着那片“鱼鳞”冲上去。

他还记得当时的场景。脱因帖木儿在阵前狂笑,用蒙语喊着什么,声音透过风传过来,像破锣在敲。他身边的副将李文忠攥着马缰绳,指节都泛了白:“将军,他们人太多了,要不我们等后续部队到了再……”

“等?”常遇春当时笑了一声,笑声里带着点不屑,也带着点战士独有的兴奋,“等他们把阵脚扎稳了,我们就得在这草原上喝西北风了。”他拍了拍李文忠的肩膀,“你带一千人从左翼绕过去,别跟他们正面刚,就盯着他们的后勤队,把他们的马料和水囊都烧了。剩下的两千人,跟我冲中路。”

李文忠当时瞪大了眼睛:“两千人冲中路?将军,那跟送死有什么区别?”

“区别大了,”常遇春拔出腰间的虎头枪,枪尖在阳光下闪着冷光,“送死是躺着等,我们是站着杀。记住,蒙古人怕的不是人多,是不要命的。”

后来的事,就像一场混乱又热血的梦。常遇春一马当先,虎头枪横扫过去,第一个蒙古骑兵连人带马被挑飞,血溅了他一身。他的战马是从西域进贡的汗血宝马,名叫“踏雪”,此刻也像通了人性,前蹄扬起,嘶鸣着冲向敌阵。三千骑兵跟在他身后,喊杀声震得草叶都在抖。蒙古人没想到这支明军这么疯,前排的骑兵慌了神,手里的弯刀劈空了,反而被明军的长枪捅进了心窝。

脱因帖木儿的鱼鳞阵,就这么被常遇春硬生生撕开了一个口子。等李文忠带着人烧了马料和水囊,蒙古骑兵的阵脚彻底乱了——没有马料,战马跑不动;没有水囊,士兵渴得嗓子冒烟。常遇春抓住机会,带着人绕到脱因帖木儿的身后,一枪就刺穿了他的胸膛。那一瞬间,脱因帖木儿的眼睛瞪得很大,像是不敢相信,自己纵横漠北几十年,竟然会死在一个南蛮将军手里。

“将军,您在想什么呢?”赵二虎见常遇春半天没说话,忍不住问道,“是不是在想庆功酒啊?我听说金陵城里的醉仙楼,有一道‘红烧狮子头’,个头比拳头还大,咬一口全是汁儿!”

常遇春被他逗笑了,拍了拍他的后脑勺:“你小子,就知道吃。等班师回朝,我请你吃十碗。”他顿了顿,又望向远处的草原,“我在想,这草原太大了,大到能藏下无数的野心,也能埋了无数的性命。”

赵二虎挠了挠头,没听懂。他只是个普通的亲兵,从跟着常遇春在濠州起义开始,就知道跟着将军打仗,有肉吃,有酒喝,能回家。至于什么野心,什么性命,他不懂,也不想懂。他只知道,跟着常遇春,就不会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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